竞买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拍卖标的起拍价:(略)
二、咨询与方式:(略)
本案已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电话咨询请致电:(略)
集中看样时间:(略)
特别提醒:(略)
三、竞买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条件。失信当事人不得参加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应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买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略)
联名竞买:(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年9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拍卖方式:(略)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及报告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有意竞买者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自行估量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能使用等潜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由买受人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不能使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3、本次拍卖物品明细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的依据。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交付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使用性能、安全性能问题,搬运、拆卸、安装调试及搬运、拆卸、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买受人在自行提取标的物时所采取的拆装、运输等措施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如需损坏由买受人自行修复)。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启用日期、新旧程度、质量品质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无法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行解决,风险自负。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将标的物搬出现场地,拆运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搬迁应在拍卖成交裁定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超出期限,则需向场地出租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保管费、水电费等(具体费用标准由买受人和出租方协商);如搬运过程中因搬运等造成的场地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其责任均由买受人负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6、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信息披露:(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特别提醒:(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之日视为已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相应资金(支付宝/其他)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退回或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以及拍卖标的物的情况。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