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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48号附82号2-7号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2025-09-12 重庆-南岸-
所在地区: 重庆-南岸-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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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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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略)号附(略)号2-7号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公示栏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开始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略)

变卖标的:(略)

一、变卖标的情况:

1、据评估报告显示:(略)

本公告附件评估报告之内容,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2、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告知,该标的物物业欠费:(略)

3、具体标的物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拍卖公司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现状交付。

4、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评估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院已委托重庆中合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中合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致电重庆中合盛卖有限公司预约:(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若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略)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3、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拍卖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4、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所变卖房屋是否限购,因限购造成的购买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卖含土地使用权,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4、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到期或需变更土地性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如税务机关要求买受人垫付依法由出卖人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应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本院审核后依法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这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所涉及的相关欠费情况(税费、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供暖、排污或其它可能存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及相关滞纳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和拍卖公司及拍卖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根据法律规定:(略)

(略)、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略)、报名时间:(略)

(略)、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略)、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对于公告写明的变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电话:(略)

(略)文老师、(略)-(略)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附:(略)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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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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