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略)
(七)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加密,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西安市唐延路(略)号class公馆B栋(略)室。
(八)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采购包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2从具有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选取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