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十五五”乌烈羊产业发展规划》二次遴选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昌江黎族自治县“十五五”乌烈羊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昌江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将以公开遴选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十五五”乌烈羊产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规划》要在前期充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县乌烈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发展成效,凝练发展亮点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判发展形势,聚焦乌烈羊全产业链,科学提出“十五五”期间乌烈羊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年度发展目标等。
(二)质量要求。《规划》要围绕“十五五”时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战略背景下我县乌烈羊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以及乌烈羊全产业链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衔接,从多个维度统筹考虑,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对关键内容开展深入研究,形成原创性研究成果。《规划》要具有对全县乌烈羊产业发展工作统领作用和可操作性意义,要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基本要求,能通过专家评审等相关会议审议。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略)万元整(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超出范围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信用查询:(略)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农业领域曾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含规划框架纲要)。
(五)单独密封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规则
(一)本次遴选报名单位总数不低于三家,否则视为流标。
(二)根据中心班子会依据报价及往期业务、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讨论议定。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日内(9月(略)日8:(略)
八、公告方式
遴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发布中选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昌江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违约等行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