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就其所需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代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代运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预算:人民币(略).8万元/年
1.4最高总限价:(略)
二、项目需求
2.1采购需求:(略)
2.2合同履行期限:(略)
2.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以下资质均需分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即(略)年6月-(略)年8月期间)任一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略)(即(略)年3月-(略)年8月期间)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需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方应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理服务的行政许可。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四、领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线上报名:(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略)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要求:(略)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逾期或者提交不成功后果自负。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八、采购项目联系信息
项目联系人:(略)
招标联系人:(略)
投标人可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未勘察或勘查疏漏导致的投标及履约风险自行承担。勘察现场联系人:(略)
附件一报名材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