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分公司(略)年皮卡车询比价采购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分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备注 |
1 | 皮卡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辆 | 1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应上传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3、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略)
(2)付款方式:(略)
(3)技术要求:(略)
(4)到货时间:(略)
(5)质保:(略)
四、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3)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五、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通知签订合同。
六:(略)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略)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三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供电分公司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方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略)
七:(略)
1、中标会务费仅对中标人收取,具体如下:
(1)中标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不收取中标会务费;
(2)中标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略)元;
(3)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及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收取中标会务费(略)元。
2、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技术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