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略)年2月(略)日至4月(略)日,对深圳市大学城绿道南山段、环西丽湖绿道(碧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针对审计报告涉及南山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策贯彻落实及建设任务推进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相关工作未达进度要求,整体推进缓慢”问题,截至目前,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示范段)已完工,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非示范段)所有施工标段均已开工。后续将加强对参建单位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制度执行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未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问题,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已于(略)年3月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缺位”问题,已将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非示范段)所有施工标段的质量安全协议监管材料报送至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
三、合同管理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部分工程未在施工前编制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算,且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已配合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相关处理并严格规范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管理。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BIM工作未在前期开展,且未按实际需求委托”问题,已减去BIM合同初步设计阶段和设计阶段费用。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设计合同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分包”问题,已要求设计单位对所有分包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后续将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督促参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规范履约。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设计进度未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问题,已约谈设计单位,要求加大配合力度。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分包”问题,目前已配合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相关处理,并对施工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单,将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四、投资控制管理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多计工程款项”问题,目前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示范段)园林景观工程正在项目结算阶段,在结算中将按照有关要求客观公正计价,对相应费用进行核减。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代建管理制度缺失”问题,已印发《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后续将按办法进一步落实代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五、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项目经理缺席工程例会”问题,已下发处罚通知单,并已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部分工程内容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问题,监理单位已下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进行返工,部分工程内容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目前已配合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处理。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未及时确认措施项目做法及工程量”问题,经核查施工过程材料,现已完成水马围挡工程量确认。
六、工程财务管理方面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未按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问题,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示范段)桥梁及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已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未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问题,已在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未督促办理履约保函延期”问题,已督促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勘察单位办理履约保函延期。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未督促办理工程保险及延期”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大学城绿道南山段项目(示范段)园林景观工程一切险保险延期。
在后续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规范施工现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