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供应商必须具备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2)供应商须提供与投标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略)年3月至(略)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有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供应商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略)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if !supportLists](1)[endif]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略)
[if !supportLists](4)[endif]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if !supportLists](5)[endif]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if !supportLists](6)[endif]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if !supportLists](7)[endif]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略)
7.响应文件份数:(略)
8.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汉北街2号楼栋“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图纸及清单下载地址:(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