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教育体验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概算投资:(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略)年 9 月 (略) 日至(略)年 9 月 (略)日 (略) 时 (略)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9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地点为海宁市海州西路(略)号交通大楼1楼东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略)号保安大厦(略)层
邮 编: (略)(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沈女士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略)-(略)
电
话: (略)-(略)
传 真:
传
真: (略)-(略)
(略)年9 月 (略)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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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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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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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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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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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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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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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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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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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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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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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附注册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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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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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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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监理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监理过单个合同建安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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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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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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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4人(含总监),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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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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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浙监理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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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监理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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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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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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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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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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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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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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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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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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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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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