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类型:(略)
所属行业:(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磋商)时间:(略)
开标(磋商)地点:(略)
特别提醒:(略)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启东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项目__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