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电工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记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男性,年龄:(略)
2、需具有水电工资格证;
3、能适应(略)小时值班工作;
4、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服从科室调配;
5、有在医院、学校、厂矿、社区等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略)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资格及审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提供材料:(略)
4、资格审查:(略)
五、招聘程序
1、笔试:(略)
(1)笔试科目:(略)
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略)
(2)笔试时间、地点:(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略)
3、公示
按笔试成绩占(略)%,面试成绩占(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略)
4、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办理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