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w(略)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湾镇市政交安及绿化提升工程-(略)-(略)年度尖山新区采宝路以东(含黄湾集镇及7村2社区)区域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应急抢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投资概算:(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施工总工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对应资质应在(略)年9月(略)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5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略)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9 月 (略)日至(略)年 9 月 (略) 日9时(略)分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地址:海宁市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3楼(略)(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略)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略)
签到要求如下:(略)
②项目经理:(略)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略)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略)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潮起路(略)号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薇大厦(略)楼(略)室
邮 编: (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
姚女士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 9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