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3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新龙三个村小组中兴建公共卫生间,项目位于龙江镇新龙村一组、二组、三组。本次主要工程内容为:(略)
2.3.2招标控制价:(略).(略)元。2.4承包方式:(略)2.5工程质量要求:(略)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略)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略)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略)4.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4.7.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7.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7.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4.7.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略)〕(略)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7.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略)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略)〕(略)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招标文件工本费(略)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5.2报名时间:(略)5年9 月(略) 日8时(略)分起至(略)5年9 月(略)日(略)时(略)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略)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担保的金额:(略)6.2 投标担保的形式:(略)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7.1.2开标时间:(略)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上发布。9.其他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江镇政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9.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略).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电 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 址:(略)邮 编:(略)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