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略)年固定资产残值回收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内容:(略)
4、预算金额:(略)
5、回收期限:(略)
(1)江宁校区、莫愁路校区、夫子庙校区:(略)
(2)南京特种油厂:(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子电器处理资格证书(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文件按照(略)元/本收取费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略)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1)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注:(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2、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具有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子电器处理资格证书(注:(略)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略)
①江宁校区:(略)
②夫子庙校区:(略)
③南京特种油厂:(略)
④莫愁路校区:(略)
注:(略)
(2)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略)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④现场踏勘确认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标的物进行仔细认真地查看,在随后参与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未考察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办公地址:(略)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略)
采购文件编制:(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地址:(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官网、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