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人:(略)
1.3项目编号:(略)
1.3项目预算:(略)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略)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台/套)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 | 1 | (略) 元 | |
2 | 牙科微动力系统 | 2 | (略)元 | |
2.2交货期:(略)
2.3 供货地点:(略)
2.4质量标准:(略)
2.5成选家数:(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获取地址:(略)
4.3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或相关证明)和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供应商信息表(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