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2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
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略)
执行案号:(略)
1、车辆品牌:(略)
2、车辆型号:(略)
3、车辆识别代号:(略)
4、使用性质:(略)
机动车状态:
无法正常启动,车辆停放已久,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查看该标的的具体车况和损坏情况。具体请拍卖后上牌具体情况依照当地交管部门相应规定进行办理核准,该风险由买受人了解确认后自行承担。本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和交付,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和车辆损坏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成功后按照标的物现状交付,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能否过户和过户时长以有关部门实际办理时长为准,本院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如竞买人急需交付请谨慎购买。
如有违章,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及确认违章罚款信息,违章信息以交警查询为准,违章处罚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5、特别提示:(略)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略)
起拍价:(略)
定价依据:(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本次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5日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提出异议的,应于本次拍卖竞价开始(略)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八、特别提醒:(略)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广西拍辅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