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交货地点:(略)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3、“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需使用系统支持的CA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CA办理及使用请查看“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网(https:(略)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2.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2.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2.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2.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2.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2.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2.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略)、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获取地址:
“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https:(略)
八、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十一、磋商地点:(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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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