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四中学校服采购及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顺市第四中学的委托,就《安顺市第四中学校服采购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
4.1 采购最高限价:(略)
4.2 供货及配送期限:(略)
4.3 采购内容:(略)
4.4 采购数量:(略)
4.5样品:(略)
4.6 服务期限:(略)
4.7 合格供应商的确定:(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即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略)年1月至今任意时间段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纳税凭证或完税凭证或近期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零申报证明);
(4)(略)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略)年1月至今任意时间段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略)年1月至今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打印的网页须完整,可以看到是否有违法、失信的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请提供对应内容查询截图,若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注:(略)
2、开标时还须单独手持提供[1-7项]材料加盖公章鲜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及发售时间:
6.1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略)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略)
6.2招标文件售价:(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九、保证金缴纳事宜:(略)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传真:(略)
十一、公布媒体:(略)
十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