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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9-10 贵州-黔南-都匀市
所在地区: 贵州-黔南-都匀市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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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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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略)年9月(略)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荔波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贵州七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配件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略)室,(略)-(略)

邮编:(略)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荔波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村过细

荔波县福万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荔梵环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村过细,为新建项目,地理坐标:(略)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占总投资的4.(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堆填场、卸货平台、分拣车间等主体工程,拦渣坝、淋滤水三级沉淀池、截洪沟、平台截水沟、淋滤水导排系统、场内道路、洗车槽、表土临时堆场、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沿施工场地外围布置抑尘喷淋系统,洒水喷湿降低起尘量;加强表土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覆盖防尘网、定期喷湿;施工场地内长期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防止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车行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铺设细石,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槽内冲洗轮胎及车身。物料运输车辆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并控制车速。选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工程设备,使用合格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发酵沤肥,上层粪液委托当地村民清掏用于肥田。车辆车轮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修建淋滤水三级沉淀池((略)m3),基坑废水引入淋滤水沉淀池中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车辆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敏感时段,经过敏感地段须限速、禁鸣。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弃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地回填,多余土石方集中收集暂存,项目堆填场建成后排入项目堆填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暂存,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待项目堆填场建成后排入本项目堆填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漆桶、涂料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临时用地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中不得将临时堆放的土石方任意弃置;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及时平整土地和复绿;对场地地面硬化,建设淋滤水三级沉淀池及配套截流沟;剥离的表土定点堆存,并覆盖。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堆存,并覆盖防止水土流失网,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塑地貌区;按照《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缴纳和支付占用征收林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地理位置、面积、范围实施。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对施工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捕猎。

本项目用地红线外(略)m范围内涉及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位于本项目北-东-南侧,与项目最近为北侧、距离约(略)m。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禁止占用或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施工期大气、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对生态红线内植物、动物及生态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表土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临时堆放,用苫布覆盖,施工结束后就地平整或用于护坡,禁止堆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卸料平台处设置1台雾炮机(1#),入场物料卸料和风蚀粉尘经雾炮机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筛分和破碎工序在密闭的分拣车间进行,在车间进出口布置喷雾装置并在车间内设置1台雾炮机(2#),筛分和破碎工序粉尘、碎石石块骨料堆场装卸扬尘经喷雾装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在堆填场作业区域布置2台雾炮机(3#、4#)并进行人工洒水等抑尘措施,堆填场卸料粉尘、堆填场风蚀扬尘经喷雾和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场区道路定期打扫,洒水保湿,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槽,对进出车辆车轮冲洗。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水冲式厕所(化粪池有效容积2m3)收集后,发酵沤肥,委托当地村民清掏上层粪液用于肥田。进出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洗车槽沉淀池(1m3)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地面冲洗废水和管理区初期雨水经管理区雨水沟收集后进入管理区沉砂池((略)m3,兼管理区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洒水降尘、出场车辆清洗、地面冲洗和覆土绿化浇灌。堆填区初期雨水及淋滤水经淋滤水三级沉淀池((略)m3,兼堆填区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出场车辆清洗、地面冲洗和覆土绿化浇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在厂区北侧等无山体屏障的厂界设置隔声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加强管理,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造成局部噪声级过高;运输车辆低速行驶,严禁鸣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运处置。洗车槽沉淀池、管理区沉砂池和淋滤水沉淀池沉渣及收集的沉降粉尘收集后掺入本项目渣土堆填处理。

项目入场建筑垃圾分拣出的废混凝土块、砖块、塑料、木材、废金属等建筑垃圾送往县内相关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石块、碎石等建筑垃圾经简单破碎后送往县内砂石或水泥标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原料使用。一般固废暂存间的建设,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执行。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 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6. 生态保护措施

剥离土石定点堆存,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按照《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缴纳和支付占用征收林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地理位置、面积、范围实施;严禁占用许可范围外的林地。堆存过程采取篷布覆盖,并播撒草籽,堆填台阶堆至设计标高后,覆土于新塑地貌区,进行植被恢复。严格落实《报告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粉尘对植物的影响。加强管理和工作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报告表》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运营期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严禁违法占用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严禁工作人员进入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捕猎、捕食野生动物、随意砍伐、践踏植被;严格落实《报告表》运营期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运营期粉尘、噪声对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内植被、动物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7.封场期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期满封场后,将项目地块交还给当地政府用作荔波工业园地块开发使用,项目内构筑物不拆除,荔波工业园入驻企业利用。封场期间应加快覆土进度,同时在覆土过程中采取喷雾洒水的方式进行抑尘,并尽快栽种植被、播撒草籽。关闭时表面一般应覆一层天然土壤,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复垦类型应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条件允许时,应优先考虑为耕地或商品林地。复垦后地形地貌应与当地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其植被的覆盖率不应低于原有覆盖率。

8.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泄漏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

贵州七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配件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麻尾镇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5栋

贵州七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众益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独山县麻尾镇工业园区二期标准厂房5栋,地理坐标:(略)

本项目对原有贴片设备3套、老旧电子配件生产线5条进行更新改造升级。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略)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适时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采取加盖篷布、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及装饰材料。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麻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废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注塑废气

项目一期、二期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注塑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系统收集后,引入同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后,由1根(略)米排气筒(DA(略))排放。

(2)焊锡废气

采取局部通风措施,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换气。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进入麻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冷却机冷却水经注塑机自带循环水箱循环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等要求执行。废活性炭、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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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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