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年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工期:(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本项目采取的资格审查方式:(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1.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截止日期:(略)
地点:(略)
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日 期:(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