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界碑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如有):(略)
5.采购需求:(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略)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广州市穗晨实业有限公司界碑改造工程 | 1项 | 人民币(略).(略)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略)
(4)其他:(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建工程的企业须为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提供书面声明);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略)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略)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3)“在线获取文件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套):(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
地点:(略)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属性:(略)
2.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略)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
4.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投标人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略)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号码:(略)
电子邮箱:(略)
邮政编码:(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