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东北红豆杉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概述
拟对野生东北红豆杉的空间分布、种群特征、生境特征以及主要威胁因素开展监测工作,并获取东北红豆野生个体和种群多方面数据,使辽宁省内(略)%以上的野生东北红豆杉个体得到精准监测和保护。
二、项目内容
1.基于GIS空间分布,精准监测东北红豆杉野生个体及种群地理位置、分布范围;
2.监测种群数量、树龄结构、树高、胸径、冠幅等生长指标,以及结实量、幼苗数量等繁殖特性;
3.监测温度、湿度、降水等气候因子、土壤类型、肥力、pH 值等土壤因子、伴生植物种类及群落结构等生境因子对东北红豆杉生存的影响;
4.植物生境破碎化、非法采伐、病虫害、极端气候等主要威胁因素对东北红豆杉生存的影响;
5.建立科学可行的监测技术体系并开展培训工作。
三、项目成果
1.获取东北红豆杉野生个体和种群多方面监测数据,并形成监测报告;
2.完成利用全国统一APP开展人工监测、数据采集、收录、上传等工作任务,确保平台录入数据与最终监测报告数据一致;
3.开展技术培训,为更大规模、更多物种覆盖的监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实践能力;
4.东北红豆杉濒危评估报告;
5.东北红豆杉数据库及图片.
四、其他事项
1.供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对出具的工作成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项目验收;
3.所形成的数据和报告归需方所有,未经需方允许,供方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知悉的需方行政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4.供方需配合需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