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诸城市府前街(略)号5号楼2单元(略)号房及附房的
公告
诸城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诸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
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房屋附件。
起拍价:(略)
定向询价价格:(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保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由被执行人年迈父母占有使用,如拍卖成交、需待被执行人父母迁出后,方可进行拍卖标的物交接,可能耗时较长。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办理房产证明的风险,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
5、根据省高院相关规定,网拍辅助机构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成交后收取服务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按相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办理。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