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泸州起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警察学院委托,拟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采购项目简介:(略)
本项目共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1:(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售价
1、本次招标邀请以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略)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应清晰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接收方式),投标人发送邮箱后请自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回复报名成功,如以上信息因网络故障未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电子邮件后,回复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电子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招标文件售价(略)元/套(每包),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时间自(略)年(略)月 (略) 日 9:(略)
3、现场报名地点:(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四川警察学院官网“信息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识错误的响应文件,泸州起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