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如有):(略)
6.采购需求:(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方民族大学官网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
注:(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