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互通区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互通区亮化工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工程量清单预算:(略)
2.4 工期:(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安全目标:(略)
2.7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4.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略)
5.2 投标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略)
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两步法,先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后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①(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由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②暂定(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由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后)。投标人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一进入项目一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 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