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略)#综合楼及(略)#污水处理、柴发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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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豫工程(略)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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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常江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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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略)-(略)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新乡市和平大道中(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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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略)#综合楼及(略)#污水处理、柴发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项目(略)#综合楼及(略)#污水处理、柴发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地点及规模:(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招标范围:(略)
2.6项目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安全文明目标:(略)
2.9标段划分:(略)
2.(略)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管理办法(试行)》 (豫发改公管规〔(略)〕(略)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略)、(略)、(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投标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明细表)。
3.4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投标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保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明细表)。
3.5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略)/T(略)-(略))》配备施工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略)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④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注:(略)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8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不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列举如下:
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专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5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略)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箱:(略)
3.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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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