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澄清公告(招标编号:(略)
致潜在投标人:
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八、违约、索赔和争议变更内容如下:
承包人在施工期内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期内各类该项检查发现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减中标金额的0.1‰,三次以上的进行提级办理,交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每次处(略)万元罚款。
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出现拖欠工资、车辆机械费等问题造成信访事件,每次在工程施工费内扣减人民币伍仟元(¥(略).(略)元)。出现重大安全、信访问题,由市农业部门及承包方上级单位进行通报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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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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