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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三蛟镇松林村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08-27 四川-南充-仪陇县
所在地区: 四川-南充-仪陇县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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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权]仪陇县三蛟镇松林村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略)

仪陇县三蛟镇松林村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仪自规矿〔(略)〕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略)〕6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略)〕9号)等文件规定,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由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三蛟镇松林村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拐点

(略) 国家大地坐标系

X(m)

Y(m)

1

(略).(略)

(略).(略)

2

(略).(略)

(略).(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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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4

(略).(略)

(略).(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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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6

(略).(略)

(略).(略)

7

(略).(略)

(略).(略)

8

(略).(略)

(略).(略)

9

(略).(略)

(略).(略)

(略)

(略).(略)

(略).(略)

开采标高

+(略)m至+(略)m

矿区面积

0.(略)km2

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生态修复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竞买保证金:(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下午(略):(略)

注:(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本次公开挂牌的矿业权应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意向竞买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并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后,资格审核小组将在挂牌报价开始前审核其竞买资格。针对挂牌出让的地块,待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申请人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界面进行网上挂牌报价。

六、摘牌会方式及时间

本次矿权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报价和挂牌截止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略)

七、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九、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在挂牌期限内,若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十、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竞买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活动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采矿权包括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保证金、前期费用或延期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前期费用等。

(三)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用林、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采矿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五)竞得人应承担与矿区范围开采需占用相关的土地、林地、草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和生活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六)采矿权人必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并承担全部费用。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矿业权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二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略)

报名咨询电话:(略)

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略)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仪陇分网同时发布。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