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韵桂园(略)栋2单元电梯更新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韵桂园(略)栋2单元电梯更新,比选人为重庆希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每台电梯政府补贴(略)万元,不足部分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支付或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略)
2.3 本次比选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略)
2.4 比选范围:(略)
2.5 交货地点:(略)
2.6 交货期:(略)
2.7 竣工期限:(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
3.1本次比选允许比选申请人以比选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比选:
?制造商
?代理商
3.1.1 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级别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0m/s)或(额定速度≤6.0m/s)或(额定速度≤2.0m/s) |
3.1.2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本次比选代理商比选申请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略)
3.1.2.1 代理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2 取得比选申请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且授权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3.1.1条的全部要求。
3.1.2.3 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许可参数级别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0m/s)或(额定速度≤6.0m/s)或(额定速度≤2.0m/s) |
注:(略)
3.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项目比选电梯品牌要求:(略)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申请报名:(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略)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4.3比选申请人可向代理机构书面提交书面质疑,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
4.4比选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澄清及补遗文件(如有)。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重庆咨询大厦开标大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详见比选当天负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