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略)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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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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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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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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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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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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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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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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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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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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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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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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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都大道以北,古城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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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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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兼容商业居住/(略)
商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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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商住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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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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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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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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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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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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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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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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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港镇汽李线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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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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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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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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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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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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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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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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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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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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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港镇汽李线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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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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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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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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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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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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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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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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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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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WG[(略)](略)号地块竞买资格要求:(略)
WG[(略)](略)-(略)号地块竞买资格要求:(略)
2、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网上操作说明》等文件。
3、竞买人可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4、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鄂州WG((略)) (略)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略)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鄂州WG((略))(略)-(略)号地块按照五证同发审批模式供应。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区政府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工业项目“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略)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鄂州WG((略)) (略)号地块对规划用途涉及“一住两公”项目由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受让人应严格执行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二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亩/年。
六、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略)
七、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须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鄂政发[(略)](略)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略)](略)号)等文件及其相关规定。
八、鄂州WG((略)) (略)号地块付款时限:(略)
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付款时限:(略)
九、时间要求:
1、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略)
2、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略)
3、鄂州WG((略)) (略)-(略)号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略)
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延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十、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并带有关资料原件到鄂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联系人:(略)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略)
交易平台服务热线:(略)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
二0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