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古街二期建筑泛光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门古街二期建筑泛光照明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略)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略)年 9 月 (略) 日(略) 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最高投标限价:(略)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略)
5.3、采购范围:(略)
5.4、工期:(略)
5.5、质量要求:(略)
5.6、缺陷责任期:(略)
5.7、安全目标:(略)
5.8、文明工地目标:(略)
5.9扬尘防治目标:(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略)〕(略)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企业法人信息的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现场获取:(略)
网上获取:(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