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临采购-(略)-(略)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略).(略)(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临采购-(略)-(略)
新郑市重型卡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1、项目地点:(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2、项目概况:(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3、资金来源:(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4、采购范围:(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5、工期:(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6、质量要求:(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7、评标方式:(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8、定标方式:(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9、项目属性:(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略)、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项目经理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6、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8、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略)、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2)缴纳日期:(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①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账号:(略) 保证金支付流程:(略) ②投标担保:(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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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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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的“投标人信息管理”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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