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略)号2号楼(略)室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公告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1日(略)时至(略)年(略)月2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略)号2号楼(略)室,位于(略)层。两室两厅,一厨一卫,钢混结构,中档装修,维护状况较好,成新度较高,套内面积(略).(略)平方米。
详见本公告所附网络询价报告。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看样。
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略)
3、税费负担情况的咨询:(略)
特别提醒:(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