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永安市湖滨路(略)号1幢2-(略)室(蓝湾尚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永安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1日(略)时至(略)年(略)月2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永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永安市湖滨路(略)号1幢2-(略)室(蓝湾尚都)
房屋所有权证号:(略)
处置参考价:(略)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1、承办法官:(略)
2、来拍法服:(略)
一、自(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工作日时间)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该标的将于(略)年9月(略)日下午三点半统一安排看样,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看样)。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
1、该房产尚未腾空,房屋所有人将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腾空。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向我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的五个工作日向本院书面提交有关材料。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未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四、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财产调查情况表》等材料。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已完全阅读,此外,同意我院上述所有公告材料。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咨询电话:(略)
永安市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