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北-宜昌-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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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宜昌高新区新城片区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项目已由宜昌市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略)
2、工程概况:(略)
3、工程建设地点:(略)
4、招标范围:(略)
5、建设工期要求:(略)
6、工程质量标准:(略)
7、安全生产要求:(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略)
补充说明:(略)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提供(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牵头人)近5年以来(以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略)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完工项目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略)、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申请人应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略)%;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未达到(略)%,应补充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略)%,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略)%,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说明:(略)
(略)、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略)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略)家;有效申请人不足(略)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略)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十、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略)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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