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G(略)线霍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单位:(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G(略)南照淮河大桥(霍邱侧),自北向南基本沿老路布线,经周集、冯井、经开区,在马店镇区段利用已建成龙马大道约4km,再经龙潭、扈胡、众兴集、曹庙,终点位于霍邱县与六安市叶集区交界处,其中由于龙潭镇和曹庙镇区段老路两侧房屋密集且余宽不满足城镇段宽度要求,因此龙潭段(K(略)+(略)~K(略)+(略))和曹庙段(K(略)+(略)~K(略)+(略))采用镇区东侧绕行方案,本项目线路全长(略).(略)km(含利用段约4km),实际建设(略).(略)km,其中长约(略).8km为新建路段,其余均沿G(略)既有路线进行扩建。
改扩建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略).5m,设计时速(略)km/h,其中城镇段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宽(略)m,设计时速(略)km/h。全线设置桥梁(略).(略)m/(略)座,涵洞(略)道,平面交叉(略)处。
项目总投资约(略).(略)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略).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略)%,总工期(略)个月。
四、产业政策和选址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公路交通网络建设:(略)
2、规划符合性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本项目符合其“建设畅通高效的干线公路”中“以联通、提质、升级为重点,加快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的要求;根据《六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六政办〔(略)〕(略)号),“十四五”新建项目(略)个/(略).5公里,本项目在新建的(略)个项目目录中,属于“十四五”规划的新建项目;根据《霍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本项目属于其“五纵”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3、生态敏感区
本项目工程范围不占用生态敏感区,距离最近的生态敏感区为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与龙潭水库饮用水源水域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略)m。
五、项目工程环境影响及产污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分析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靠近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占地类型为农用地,为了减轻对生态的影响提出:(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②桥梁施工采用围堰及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加强桥梁施工管理。
③项目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建筑工地的要求;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应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施工场地处应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移动声屏障并禁止夜间施工,夜间需连续施工时,应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公告。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略)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道路绿化养护。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附属设施(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2处、治超站2处)各设置1套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后回用不外排,并配套相应容积中水暂存池,回用于周边绿化;同时根据项目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及管网布设情况,远期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候店、庙台村、镇北村圩东、彭店村设置隔声窗共计(略)户,镇北幼儿园设置减速标志和减速带进行限速,镇北村新庄、周集镇、万安联合大厦、古堆塘、庙南新村、铮鑫花园、清水堰敏感目标在远期超标,采用跟踪监测+预留安装隔声窗措施费用。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桥梁防撞等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跨河桥梁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事故应急池,安装警示牌等。
八、环评主要结论
G(略)线霍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向北连接颍上县和阜阳市区,向南联系六安市区、安庆等地,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霍邱县路网结构,实现六霍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霍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符合六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的实施可提高交通服务水平,社会经济效益明显。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项目环保问题的反馈意见。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减缓,生态影响最小。因此,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出发,G(略)线霍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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