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环评〔(略)〕(略)号
关于安徽峰森家俬有限责任公司板材熏蒸除味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峰森家俬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板材熏蒸除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安徽峰森家俬有限责任公司板材熏蒸除味新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南港镇公义村,项目用地面积(略).(略)㎡,项目投资(略)万元。主要生产工艺:(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舒城县国土空间规划、南港镇总体规划要求。经(略)年8月(略)日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审批。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裁断、打圆、旋切、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略)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脱硝+陶瓷多管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略)米高排气筒排放。熏蒸、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异味)密闭收集后,经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略)米高排气筒排放。裁断、打圆、旋切、破碎工序中的颗粒物和熏蒸、烘干废气中的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排放限值;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排放限值;锅炉SNCR脱硝过程中排放的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中排放限值。
2.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熏蒸蒸汽冷凝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树脂吸附装置”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和冷却塔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三级标准及南港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港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规范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管理;切实做好废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炉渣、油水分离油脂、沉淀池沉渣、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4.切实做好裁断机、打圆机、旋切机、破碎机、生物质蒸汽锅炉、烘干机、码垛机、皮带输送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安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设置化学品等贮存场所,规范建设分区围堰、防渗、应急池、消防池等,及时编报环境应急预案,注重应急演练,强化风险防范。
6.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六安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略)〕(略)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县南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略)年9月5日
(舒环评【(略)】(略)号)关于安徽峰森家俬有限责任公司板材熏蒸除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