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征集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略)
1.2采购需求:(略)
1.3服务标准:(略)
1.4服务期限:(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要成立3年(含)以上)。
2.2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 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冷链、运输配送、食品卫生管控和专业技术等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2.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2.7拥有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需提供生产渠道证明或合作协议)。
2.8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书)。
2.9提供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
2.(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参与方式
3.1参与方式:(略)
3.2递交材料时间:(略)
3.3材料送达地址:(略)
3.4递交要求:(略)
四、特别说明
4.1费用说明:(略)
4.2诚信要求:(略)
4.3过程安排:
第一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4.4本次公开的信息为本单位征集工作的初步安排,后续具体项目情况以采购人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4.5 前期已递交资料的单位无需重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