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常州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略)号南门1栋5楼供应商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常州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包含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队站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的主要食材有:(略)
交货地点:(略)
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内若甲方有新消防救援站投入执勤使用,乙方应根据中标结果对新队站进行食材配送,不得以配送距离、配送食材数量等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2)服务期限内若甲方需执行上级单位或其他政府部门相关采购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 现场勘察及澄清:
2.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2.2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的投标人,均应在(略)年9月(略)日(略):(略)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略)
5、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项目最高限价:(略)
结算价格=食材市场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各投标人按照常州市权威部门(价格通)发布的菜市场平均价为报价基数投报下浮率(例如:(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