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科研监测体系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略)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交货期:(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略)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略)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需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投标附件处:(略)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
(2)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 (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