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略)](略)号)
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总价增价幅度 (万元) |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兖土(略)-6号 | 新兖镇、西御桥路以东 | (略) | 商业用地 | ≥1.0 ≤2.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个人和在兖州区土地挂牌出让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兖土(略)-6号:(略)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略)-6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实测面积为(略).(略)平方米。该宗地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除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外,须另向区财政部门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略).(略)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土地现状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方式提出。本次网上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和全部接受,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接受本宗土地现状移交,同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不对土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号对应的财政监管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略)
(四)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
(五)在土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日内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得人纳入不良信用纪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七)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略)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