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9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本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请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网拍辅助工作服务收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高法办{(略)}(略)号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成交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为方便标的物的过户及交接,上述费用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任何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本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其它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相关咨询、看样等中介服务,本院不承担任何真实性保证,请竞买人高度注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略)年9月(略)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