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张大千《芍药》拍卖的公告(一拍)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2日(略)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前五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登记信息,自行前往看样,集中看样时间为9月(略)日(略):(略)
咨询时间:(略)
联系电话:(略)
提醒:(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字画,本院不对标的物的真伪作出任何承诺。标的物是否存在真伪、新旧程度、尺寸、完整度等质量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识别并确认,以现状为准。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拍卖,成交后现状交付。
2.意向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有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交纳尾款后七日内由买受人自行前往财产保管地(天津市和平区香港路(略)号国际村)自提,搬运、人员安排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搬运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或损坏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拍品所有人未提供购置发票、收据、凭证等资料,因此评估单位以现场存在的资产为准,按现状评估。
5.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买者应当谨慎对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在税费申报及税费征缴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税费申报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买受人承担代理申报义务、垫付税费义务。因本次司法拍卖产权转移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后可凭完税证明、支付凭证等材料向本院申请退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略))津(略)执(略)号执行裁定书作出。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