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3日(略)时至(略)年(略)月2日(略)时(延时的除外)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该标的物坐落于秀山县中和镇迎凤路(略)号,房屋产权证号为(略)房地证(略)字第(略)号(大证);拍卖对象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略)年3月(略)日;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7层,该标的物位于第1层,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套内面积为(略).(略)平方米;该标的物目前为公共通道使用。
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用途为商业,现已不是独立房屋,成为居民进出公共通道。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不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
2.本次拍卖标的物房地产权证为大证,暂未办理独立产权证,能否办理独立产权证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3.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用途为商业,现状已作为该楼栋居民进出公共通道,拍卖成交后能否按证载用途使用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及拍卖公司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现状予以交付,后续恢复原状及恢复原状可能引发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4.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欠费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5.该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略)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略)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需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凭缴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退还的,则视为自愿承担,本院不退还该笔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略)
九、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