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东院)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略)-2号时代方舟A1-(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对国家税务总局平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东院)进行维修,维修范围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内装修面积(略).(略)平方米。工期为(略)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如由被授权代表领取文件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领取文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