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庆区妫水河行洪能力提升及综合治理工程-外电源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供应商在采购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基础上,按照工程投资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包含的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此外,在实施过程中向采购人提供需要配合的一切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2.2 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供应商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供应商未在近三年内((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发生重大设计、施工质量问题;
⑤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 网站(http:(略)
⑦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4 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施工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供应商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略)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③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7)其他要求:
① 供应商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② 供应商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一级造价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同时提供造价人员注册证书。
③ 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是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凭证,内容真实完整,包含参保人员信息、缴费明细及社保机构有效印章。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② 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③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④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略)](略)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略)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