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怒江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需要采购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
怒江州人民医院本部(含老体检中心区域)、月子中心区域、传染病医院院区、精神科区域,每月到现场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维保报告并上传云南省消防总队网站。
二、维护保养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略)
(一)实验紧急广播切换及扬声器讯响功能(每半年一次,测试比例(略)%)。
(二)实验报警控制器主、备电切换功能,检查备电的充电功能(每月一次)。
(三)实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及响应时间及功能(每月一次,测试比例不低于(略)%)。
(四)实验声光报警器功能及讯响分贝率(每半年一次,测试比例(略)%)。
(五)实验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每半年一次,测试比例(略)%)。
(六)对消防泵的手动及联动启动实验(手动每月一次,联动半年一次)。
(七)对消防电梯的联动迫降实验(半年一次,测试比例(略)%)。
(八)对防火卷帘门的联动半降及全降实验(手动每月一次,联动半年一次)。
(九)对消防排烟,新风机的联动启停实验(手动每月一次,联动半年一次)。(略)、对喷淋系统的全面实验(每月一次,测试比例不低于(略)%)。
(十)对消火栓系统的全面静压、动压实验(静压每月一次,动压每半年一次。测试比例不低于(略)%)。
(十一)检测各类灭火器(每月一次,测试比例不低于(略)%)。
三、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医院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的技术要求,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符合医院及公安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保障消防设施使用者的安全;
(二)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投标人人员应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规定,市场单价(略)元人民币内的配件设施费用(包含需定期更换的灭火器等)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费内;
(三)投标人应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对本项目约定医院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相关记录表格,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投标人盖章后交一份给医院存档备查,并通过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四)投标人应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对本项目约定医院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投标人盖章后交一份给医院存档备查。
(五)投标人应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对本项目约定医院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全面覆盖一次,投标人盖章后交一份给医院存档备查。
(六)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若本项目约定医院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医院通知之时起4小时内,投标人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的处理,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购买备件除外),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及按时更换备件的,每延误一次承担违约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终止本项目。
(七)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投标人严禁将维保项目分包至其他公司或个人。发生上述情况,医院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且无需支付投标人已实施完成部分的相关维保费用,已支付的投标人应于收到医院书面通知后(略)个日历天内退还。
(八)投标人在维护保养期间,发生投标人维保人员受伤、致残、死亡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处理和赔偿。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九)投标人在维护保养期间,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医院或任何第三方人员或物品受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医院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十)在本项目期内,投标人负责配合医院协调辖区内消防部门关系,并协助接受各类检查;对于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因医院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投标人负责协调和提出整改方案,提供的方案需确保整改完毕后符合消防要求。
(十一)在本项目约定维护保养期内,若投标人维护不当或者投标人未能及时提出和发现问题,致使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并发生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投标人在维护期间保证所维护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在完好和安全有效地运行状态中。在每年公安消防管理机构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中,由于投标人维护不当,未取得合格检测报告的,医院有权终止本项目,投标人应返还医院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医院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该费用的,医院有权另行向投标人追偿。
(十三)投标人为医院负责日常消防管理的重要岗位人员提供培训并制作相应的培训记录: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
(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协助完成每季度一次的消防演练。
(十四)负责协助办理消防设施设备的年检并制作方案与报价,供医院参考。
(十五)在维保期限内涉及到消防设备更换、消防改造、气体灭火系统更换充装等的工程,投标人需要协助医院制作方案。
四、采购要求
本项目限价为(略)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满一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具体服务要求等信息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文件在报名通过后邮件回复。
五、报名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需包含该项目的相关内容。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略)年—(略)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略)〕(略)号)规定,在(略)年(略)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略)
4.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含(略)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5.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含(略)月)至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即可;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等)。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本项目若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请在报名文件内首页备注。
4.项目联系人:(略)
七、采购方式
在满足且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中标,后续结果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公示方式
怒江州人民医院官网(http:(略)
九、监督
本次采购全程由投诉办进行监督,项目参与投标方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投诉办电话:(略)
怒江州人民医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