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化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化送达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招标内容:(略)
服务内容 | 计费标准 | 结算标准(含税)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萧县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泗县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略)元/年 | (略)元/年 |
合计 | (略)元/年 | (略)元/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本次预算增值税税率按6%进行测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安徽邮政公司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投标文件均无效。
(四)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略)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9 月 (略) 日至 (略) 年 9 月 (略)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略) 时,下午 (略) 时至 (略)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