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已由庆元县人民政府以庆政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 ,项目法人为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略)年庆元县龙溪乡高标准农田及耕地功能恢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耕地功能恢复部分:(略)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工期要求:(略)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略)年(略) 月(略)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6 开标时间及地址
6.1开标时间:(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庆元县濛洲街(略)号4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庆元)(https:(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业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本公告发布时间:(略)
相关附件下载: